兽药经营许可申办
审批事项: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机关:惠来县农业农村局
法律依据:国务院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农业部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省农业农村厅《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》:
审批条件:具有兽药经营条件,兽药GSP现场验收合格
审批时限:18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受理地址:惠来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
审批流程:
1、申请人、企业单位向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咨询,并领取申请表及申办指南,准备申请材料;
2、向农业农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,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,需补正材料的,一次性书面告知;
3、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勘验,时限8个工作日;
4、县农业农村局首席代表审批(必要时现场查核),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农业农村局窗口办发证,时限8个工作日。
申请材料:
1、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1份;
2、《兽药GSP现场验收报告》复印件一份;
3、兽药经营人员资格证复印件1份;
4、工商部门《核名通知书》或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1份;
5、经营门店、仓库租赁合同或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;
6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、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资质证复印件各1份;
7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本1份。